第三条

有效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高效便民、依法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严格监管、单位主动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