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具体制定。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