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十条有效公安部门每年应当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