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六章 均衡发展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统筹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或者调整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规划,根据生源增长情况进行城镇学校扩容建设,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布局,规范学校在校生规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