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第四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督促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保险理赔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