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可以要求有关通信服务单位提供突发事件求助人的相关信息,通信服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