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第八章 国防动员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的衔接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建立协调的决策、指挥机制。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与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联系、协调、会商等制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