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防动员条例/第八章 国防动员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的衔接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平战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统筹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建设,促进国防动员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的衔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