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办法/第二章 省人大常委会直接联系省人大代表第八条有效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进行视察或调查研究、审议地方性法规、办理议案或研究其他重要事项时,可以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座谈,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