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第三节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对需要执法检查的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拟订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