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价格条例/第二章 经营者价格行为第十三条有效行业组织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制定排除或者限制价格竞争的规则、决定、通知等;(二)组织经营者达成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价格垄断协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