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监督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捐赠资金和防治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