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有效工业垃圾、航空垃圾、船舶垃圾、特种垃圾、海洋废弃物等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