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禁止在城镇地区道路上冲洗各种机动车辆。建筑工地车辆出入口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工地的车辆不得夹带沙土,污染城市路面。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