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住房与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推广节能照明产品、节能控制技术和新能源,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