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相关主管部门、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或者安全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