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在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