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沿线上方和周边已有建(构)筑物、设施以及管线的安全。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