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土地储备制度。负责土地储备的机构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规划和周边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用地纳入土地储备。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