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使用的统计资料与统计机构提供或者公布的统计资料不一致的,应当以统计机构提供或者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