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村务公开条例第九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和时间,及时制作公开内容清单,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逐笔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