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

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