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