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安排专款用于培养、培训职业教育教师。对职业学校所需要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特殊技能人员的聘请、选拔、调动,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