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第九条有效鼓励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发区内投资,举办外商投资企业或者采取我国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投资、经营。国内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也可在开发区内举办独立经营的企业或者联合经营的企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