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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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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
第十条
有效
在开发区内进行投资,投资者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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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