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外商在开发区内可以按照统一规划,投资开发场地,从事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和房产经营。

从事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开发区内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待遇。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