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优惠待遇第二十五条有效外商在开发区内可以按照统一规划,投资开发场地,从事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和房产经营。从事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开发区内生产性企业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