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第十五条有效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在批准的合同范围内,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筹措、运用资金;采购生产资料和销售产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