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二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有效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其明示执行的标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