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阻挠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