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科学研究与合理利用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的基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度运用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