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鼓励、支持以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的文学艺术创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文献、典籍、资料等的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