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科学研究与合理利用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支持以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目的的文学艺术创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文献、典籍、资料等的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