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一条有效国道、省道穿越城镇的路段,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中心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照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有中心隔离设施的公路,确有需要设置缺口的,间隔不得少于500米。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