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分期建设计划,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分期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