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第二章 流转原则、范围及期限第九条已废止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私营林场等林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投资、入股、抵押等合作经营条件,吸引外部资金、技术、人才,兴办种植养殖业、加工制造业、旅游服务业等产业,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