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第三章 当事人权利义务第十五条已废止流出方应当确保流转的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或者林地承包经营权真实、准确,并依照合同约定向流入方转移林权。流出方欠交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费的,补交承包费后方可流转。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