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用电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网规划和建设、供用电设施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