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旅游景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处罚:
(一)强行向旅游者出售联票、套票的;
(二)旅游者使用旅游经营者提供的唯一交通工具通达游览目的地或者在旅游景区进行游览,交通工具费用未计入门票价格另外收取的,或者旅游景区内由旅游者自主选择使用的交通工具的费用与门票捆绑出售的;
(三)出售的团体票价优惠幅度高于散客票价百分之二十的。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