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旅游景区未设置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中英文导向、解说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