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制定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灾害的预防和紧急救助措施,并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扶持。干部与人才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