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三十三条有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市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和就业信息网络,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