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利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节日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等,在全社会营造拥军优属的氛围。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