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兵役登记期间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打印并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或网登号、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