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单位、本地的征兵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