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划定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开展日常巡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区联合执法,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区的监管,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