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域,相关保护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最严格的保护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