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激励与保障第三十六条已修改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区通过捐资、援赠物品、共享文化资源、业务合作、人员培训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