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推动公共文化信息资源的公开和共享,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增强文化信息资源的传输、存储和供给能力,提供方便快捷的文化服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