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二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十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校园、社区、企业和农村开展流动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