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