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城镇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未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并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追究批准人的行政责任。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